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
一、年度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1.公司全称: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 称:国新能源
2.外文名称及缩写
公司英文全称:SHANXI GUOXIN ENERGY CORPORATION LIMITED,简称:GX ENERGY
3.法定代表人:聂银杉
4.股东名称
公司控股股东: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5.注册地址
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
6.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
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 邮编:030032
7.网址:无
8.电子信箱:GXNY600617@163.com
9.简介等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系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A股代码为600617,B股代码为900913。2013年12月23日,公司完成与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山西田森集团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7月11日,公司正式更名为“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公司总股本13.78亿股,其中A股12.68亿股,B股1.1亿股,第一大股东为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3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19%,实际控制人为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主要业务:
新能源企业的经营管理及相关咨询;天然气开发利用与咨询服务;燃气经营:天然气、乙醇的销售管道输送服务;储气设施租赁服务;集中供热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供热系统技术咨询及维修;天然气灶具、仪器仪表设备的生产、加工、销售;信息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进出口:上述经营项目的进出口业务。
(二)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
资产:2,894,217.32
负债:2,485,477.64
所有者权益:408,739.68
存货:32,559.44
应收账款:185,827.57
应付账款:68,518.67
固定资产净额:1,957,238.61
应交税费:10,449.37
营业收入:171,979.58
销售费用:6,220.27
管理费用:70,329.16
财务费用:81,883.33
利润总额:19,510.65
净利润:5,991.33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1,377,994,126股,注册资本为1,377,994,126.00元。控股股东为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0014112R,持股数636526026,占比46.19%。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刘军 |
董事长 |
男 |
57 |
2014-01-13 |
2025-05-08 |
刘军 |
董事 |
男 |
57 |
2013-09-16 |
2025-05-08 |
聂银杉 |
副董事长 |
男 |
54 |
2022-11-23 |
2025-05-08 |
聂银杉 |
董事 |
男 |
54 |
2022-11-23 |
2025-05-08 |
聂银杉 |
总经理 |
男 |
54 |
2022-11-07 |
2025-05-08 |
兰旭 |
董事 |
男 |
58 |
2014-02-11 |
2025-05-08 |
王瑞 |
董事 |
男 |
39 |
2022-05-09 |
2025-05-08 |
杨广玉 |
董事 |
男 |
56 |
2021-06-16 |
2025-05-08 |
贾晨菲 |
董事 |
女 |
43 |
2021-06-16 |
2025-05-08 |
张帆 |
董事 |
男 |
47 |
2024-01-10 |
2025-05-08 |
李端生 |
独立董事 |
男 |
67 |
2022-05-09 |
2025-05-08 |
樊燕萍 |
独立董事 |
女 |
53 |
2019-05-10 |
2025-05-08 |
杨建红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2021-08-09 |
2025-05-08 |
姚其志 |
独立董事 |
男 |
42 |
2022-05-09 |
2025-05-08 |
朱云伟 |
监事会主席 |
男 |
39 |
2024-01-15 |
2025-05-08 |
朱云伟 |
监事 |
男 |
39 |
2024-01-10 |
2025-05-08 |
李妍 |
监事 |
女 |
44 |
2024-01-10 |
2025-05-08 |
任晶晶 |
监事 |
女 |
44 |
2022-05-09 |
2025-05-08 |
李敏 |
职工监事 |
女 |
44 |
2022-05-09 |
2025-05-08 |
狄娟 |
职工监事 |
女 |
42 |
2022-05-09 |
2025-05-08 |
毋建冰 |
总会计师 |
女 |
48 |
2019-03-11 |
2025-05-08 |
许瑞斌 |
副总经理 |
男 |
43 |
2022-05-09 |
2025-05-08 |
张帆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7 |
2014-02-11 |
2025-05-08 |
张帆 |
副总经理 |
男 |
47 |
2021-05-31 |
2025-05-08 |
王炜刚 |
副总经理 |
男 |
46 |
2023-10-30 |
2025-05-08 |
王与泽 |
董事(离任) |
男 |
54 |
2020-05-18 |
2023-09-27 |
李弘宇 |
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38 |
2017-04-27 |
2023-09-27 |
王炜刚 |
监事会主席(离任)) |
男 |
46 |
2022-05-24 |
2023-09-27 |
王炜刚 |
监事(离任) |
男 |
46 |
2022-05-09 |
2023-09-27 |
高伟 |
监事(离任) |
女 |
53 |
2022-05-09 |
2023-09-21 |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员工收入水平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仅为在公司任全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放报酬。在公司任全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放报酬由公司薪酬制度决定。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了同意意见。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当年完成的经营情况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仅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放报酬,合计279.27万元。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放报酬由公司薪酬制度决定。根据当年完成的经营情况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定。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报酬合计279.27万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领取报酬为200.22万元。 |
(六)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6.19%,实际控制人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未发生变化。
(七)董事会报告摘要
1.经济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89.42亿元,较年初下降7.55%;负债总额248.55亿元,较年初下降8.41%;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6.83亿元,较年初减少了0.06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71.98亿元,利润总额1.9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78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06元/股。
2.产业板块运行情况
2023年,董事会聚焦“产业发展提速、企业管理提标、安全生产提质、内部监管提效”的目标,探索燃气主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升项目决策、资金管理、风险防范等方面的科学化水平,不断盘活存量、扩大增量、提升质量,促进公司“创新链、产业链、要素链”深度耦合。
(1)融合党建高效决策,坚定履行国企职责
2023年,董事会突出党的领导,将国企党建作为“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助力企业发展为目标,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为核心,以夯实党建基础为关键,大力推进党建与经营深度融合,深入贯彻两个“一以贯之”,坚定实施“政治引领、党委引导,健全制度、建立规范”的“双引双建”党建工程,持续深化“1246”党建工作思路,聚焦“凝心聚魂”,高质量严要求开展主题教育,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履行社会责任,夯实组织保障基石,积极助力乡村振兴,落实扶贫义不容辞,实现各项工作稳中求进、难中求成、变中求好,走出了一条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引领护航之路,以实际行动彰显国企担当。
(2)顶层谋划战略布局,对外合作共赢发展
本年度,董事会深入研读《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紧扣“十四五”发展战略,全方位、多维度规划管网、城燃、销售、液电等业务板块发展,聚力优化、盘活存量。对内多维度优化产业布局,厚植发展新优势,强化“双轮”驱动,持续加大增储上产力度,巩固燃气主业地位;精准完善管网布局,“一张网”管道互联互通不断提升;全方位拓市增量,统筹产供储销各环节,形成管网输配、终端利用、储气调峰、综合服务相契合的有利局面,有力保障全省燃气稳定供应,坚定扛起民生保供的“顶梁柱”作用。对外,积极拓展“朋友圈”,坚持开放促发展、合作得共赢,推进燃气主业“走出去”,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国家管网等公司建立深化合作关系;积极谋划新能源业务“开局面”,就新能源充电网与分布式光伏、风电项目、售电业务相结合,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合作;有效借助平台“融进去”,参加进博会、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等活动,与行业内优秀企业建立联系、谋求合作。
(3)开拓业务绽放效能,股东增持提振信心
董事会将“并购优质资产、活跃资本运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目标。2023年,公司顺利完成山西华新同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工作,成功拓展新能源产业布局,推进板块化发展战略,布局新盈利增长点;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规履行不减持承诺,有效增强了市场信心。
(4)风险防控步步为营,降本增效提振信心
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外部环境,2023年,董事会将提升内部抗风险能力作为一项关键任务,提出“资金高效利用、管理依法合规、风险稳定防控、善用金融平台”的监督指导要求,筑牢根基、强身健体、坚守底线,提升综合管理理念,增强内在稳定性。一是推动实现资金平台信息化升级、流程化提效,存贷双高问题得到实质改善,资金成本和带息负债规模得到实质降低,巩固提升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关系,择机展开高息置换,多元化加速资金周转,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的同时,提高公司资金运作的抗风险能力,从而保障公司稳健高效运作;二是健全完善内控体系,高标准完成内控审计工作,科学评测、客观评价、及时修正内控管理效果,实时优化公司各业务流程;责成专职部门依法合规监督企业内控执行情况,有效识别、评估、监控各类风险,制定相关风险防控预案;严格执行绩效考核制度,设定关键指标,监控内控管理的效果,提升管理质量;强化公司内控的自律管理文化,调动员工合规履职,共同树立自觉防控企业风险的敬业意识。
(5)安全管理严防死守,数智赋能效率提升
2023年,面对燃气、化工等能源行业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董事会高度重视安全隐患及预防维护问题,要求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的战略课题,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全国、全省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全系统无死角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履行社会责任。董事会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战略部署,大力发展“数智化管理”,并取得阶段性成功。一是顺利实现依托“一张网”建设,构建覆盖上中下游全产业链的数字化体系,借此助力安全管理工作事半功倍;二是企业内部实行专项系统数字平台建设,高效应用管网生产调度、燃气购销等平台,有力提升业务效益和管理效率的同时,加强信息化安全管控,保障国企信息的安全保密。
(八)年度内重大事件及其对企业的影响
重大事件包括:
1.重大经营决策
为布局新能源产业,进一步拓展公司新能源业务,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资产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燃气集团”)所持山西华新同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同辉”)100%股权。
2.重要人事任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王与泽 |
董事 |
离任 |
工作需要 |
李弘宇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需要 |
王炜刚 |
监事 |
离任 |
工作需要 |
王炜刚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工作需要 |
高伟 |
监事 |
离任 |
工作需要 |
张帆 |
董事 |
聘任 |
工作需要 |
朱云伟 |
监事 |
聘任 |
工作需要 |
朱云伟 |
监事会主席 |
聘任 |
工作需要 |
李妍 |
监事 |
聘任 |
工作需要 |
王炜刚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工作需要 |
3.重大产权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产权变动。
4.重大改制改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改制改组情况。
5.重大股权变动
为布局新能源产业,进一步拓展公司新能源业务,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资产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燃气集团”)所持山西华新同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同辉”)100%股权。
本次交易定价以 2023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以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作为参考依据。经评估后华新同辉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9,045.00万元。2023年12月5日,山西华新同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不良资产处置、核销
报告期内公司无不良资产处置、核销。
7.未决诉讼
2012年6月4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之少数股东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偿还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欠款1872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2012年7月16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2)黄浦民二(商)初字第434号《民事判决书》,要求本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欠款人民币1872万元及逾期还款利息。 2012年8月20日,公司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上诉状》,提起上诉。2013年1月1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沪二中民四(商)终字第1121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4年1月27日,经公司律师与黄浦区人民法院沟通,公司已将欠款本金1872万元及利息400万元(包括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汇入法院指定账户,一直等待法院办理相关执行和解程序。2020年7月29日公司向上海市铁路法院申请强制清算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事宜,上海市铁路运输法院于2020年9月2日作出(2020)沪7101强清7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联海房产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11月26作出(2020)沪7101强清71号决定书,指定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为联海房产强制清算清算组,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进入强制清算事项阶段。2022年6月10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0)沪7101强清71号之一,裁定: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清算组制定的《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清算方案》予以确认。2022年7月8日,公司收到上海联海房产清算组分配款12593732.30元。2023年6月12日公司收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出具的《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沪7101强清71号之二,裁定:1、确认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清算报告;2、终结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本案司法强制清算程序已终结。
(该案件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2-041)(临2012-047)(临2012-056)(2013-004)(2014-025)相关公告。)
8.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本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377,994,1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1.4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9,980.91万元。同时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9.金融衍生业务等
报告期内公司无此类情况。
(九)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包括:
1.经济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实缴税费51,910.51万元,承担了相应的税收责任。
2.安全责任
2023年,公司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始终将生产经营建立在可靠的安全保障基础之上,进一步完善“大安全、大应急”体系,锚定“五个不发生”主要目标,贯彻“12510”总体思路,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始终保持忧患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全力推动公司安全生产更稳、更高、更持续的良好局面。
3.创新责任
(1)科研成果
成功取得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的“基于能源互联网的天然气管网可靠性技术研究”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完成“煤矿采动采空区煤层气管道受损规律研究”工作。截至目前,公司拥有专利91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85项,外观专利1项。
(2)科技人才培养等
公司注重对科技人才的培养,通过加大培训培养力度,加强政企校的合作交流,造就了一批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的高技能人才,为公司发展提供了科技支撑。
4. 企业责任
(1)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82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979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606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423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488 |
销售人员 |
416 |
技术人员 |
995 |
财务人员 |
320 |
行政人员 |
1842 |
|
|
|
|
合计 |
606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 |
208 |
大学本科 |
2862 |
大学专科 |
1784 |
中专 |
420 |
高中及以下 |
787 |
合计 |
6061 |
(2)劳动保障
公司员工(除年薪制员工外)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公司根据整体经营状况及考核情况对员工发放绩效奖金,按照国家政策及公司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3)培训与成长
本年度公司培训重点在经营管理、合规合法、上市规则上持续发力,培训内容紧密结合部门、岗位特点,以提升员工能力素质为核心,提前做好谋划。在学习方式上,采用内训外训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查找不足破题学、深入基层干着学、创新手段灵活学,使学习真正融入工作、推进工作。
1.开展政治政策类培训
为不断适应新时代、新业态发展要求,聚焦产业前沿信息和专业领域知识开展政治政策专题培训,公司将重点围绕思想政治素质、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政策解读、国际国内及行业前沿信息、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及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开展培训。
2.开展经营管理类培训
纪法微课堂。为提升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工作成效,强化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由公司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利用周例会会前时间,针对从严管党治企、纪检监察、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等内容作专题培训,将纪法建设深度植入干部培训创新创效,增强依法治企水平,提升合规治理效能,助力股份公司高质量发展。
360大课堂培训。为提升公司综合业务能力素质,针对不同岗位业务,细化需求、紧扣形式、注重实效,从提升专业能力、专业思维、专业素养和专业方法入手,差异化设计培训内容:经营管理类培训主推以公司治理、经营管理、风险防控、合规管理等课程为内核的知识赋能;财务管理类培训主推以宏观经济形势分析、财务管理知识等内容的技能提升,促进公司人力资源素质提升与公司高质量发展相协调相统一。
(4)薪酬福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司章程》、《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以及《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制定并结合实际发放本公司在职职工的薪酬。
(5)党风廉政建设等
2023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和清廉国企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公司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生产经营管理
1.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71.98亿元,比去年同期155.88亿元增加10.33%;实现利润总额1.95亿元,比去年同期0.45亿元增加333.33%;实现净利润0.6亿元,比去年同期-0.8亿元增加175%。
2.重点项目投资情况
工程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转入 固定资产 |
本期其他减少 |
期末余额 |
吉县—延长输气管道项目(一期工程) |
37,115,774.12 |
79,755,339.36 |
|
|
116,871,113.48 |
端氏-长子项目 |
47,083,886.32 |
8,033,599.53 |
55,117,485.85 |
|
|
柿庄输气站-国化公司固县站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
35,662,823.18 |
4,364,296.44 |
|
|
40,027,119.62 |
永和-隰县输气管道项目 |
132,849,309.35 |
16,293,480.89 |
149,142,790.24 |
|
|
太谷县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 |
40,334,978.88 |
16,625,751.90 |
1,483,223.15 |
|
55,477,507.63 |
山西农谷综合能源供应燃气利用工程项目 |
11,932,901.35 |
2,735,266.15 |
94,632.14 |
|
14,573,535.36 |
晋钢专线项目 |
61,650,998.69 |
34,464,601.87 |
96,115,600.56 |
|
|
其他 |
369,906,482.07 |
192,061,536.48 |
193,872,002.43 |
|
368,096,016.12 |
合计 |
736,537,153.96 |
354,333,872.62 |
495,825,734.37 |
|
595,045,292.21 |
工程项目名称 |
预算数 (万元) |
工程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吉县—延长输气管道项目(一期工程) |
34,900.00 |
33.48 |
工程中期 |
5,343,700.64 |
2,649,295.10 |
3.66 |
金融机构贷款 |
端氏-长子项目 |
32,179.00 |
109.42 |
完工转固 |
|
|
|
自有资金 |
柿庄输气站-国化公司固县站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
7,704.63 |
51.95 |
工程中期 |
6,778,123.31 |
940,445.50 |
3.66 |
金融机构贷款 |
永和-隰县输气管道项目 |
23,405.54 |
63.72 |
完工转固 |
12,187,353.54 |
3,217,587.48 |
3.74 |
金融机构贷款 |
太谷县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 |
28,816.54 |
44.23 |
部分完工 |
2,902,477.62 |
|
|
金融机构贷款 |
山西农谷综合能源供应燃气利用工程项目 |
8,989.31 |
75.10 |
部分完工 |
876,798.65 |
|
|
金融机构贷款 |
晋钢专线项目 |
18,600.00 |
51.68 |
完工转固 |
9,672,222.79 |
3,503,387.79 |
4.00 |
金融机构贷款 |
其他 |
|
|
|
20,402,630.22 |
233,097.16 |
|
金融机构贷款 |
合计 |
|
|
|
58,163,306.77 |
10,543,813.03 |
|
|
3.产品销售完成情况
2023年全年销售天然气及煤层气57.50亿方,比上年增加14.11%,实现天然气及煤层气销售收入165.09亿元,比上年增加9.15%。
三、大额度资金运作
大额度资金运作包括:
1.重大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总额9,579.07万元,详见重大的股权投资。
2.重大融资
(1)根据公司年初制定的资金预算安排,在合理控制公司财务风险和资产负债率的前提下,积极拓展融资渠道,通过资本市场增加资本金规模,以“银行贷款”和“债券市场”为抓手,进一步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各项债务融资工具的本息兑付情况正常,未出现逾期不兑付的违约或延迟支付情况。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股份公司及下属公司在各大金融机构的授信和债券额度共计355.23亿元,其中:银行授信总额度为310.23亿元,债券额度45.00亿元,可用额度共计170.00亿元(银行授信余额125.00亿元、债券余额45.00亿元)。本年度公司按时足额归还了各项贷款,保持了公司良好的信用记录,维护了公司良好的声誉。
3.资产抵押
(1)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935,478,195.41 |
836,091,639.96 |
信用证保证金 |
60,000,000.00 |
300,096,619.16 |
履约保证金 |
39,368,885.07 |
7,637,209.52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
9,000.00 |
|
诉讼冻结银行存款 |
|
10,520,534.95 |
合计 |
1,034,856,080.48 |
1,154,346,003.59 |
(2)短期借款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29,624,716.68 |
959,069,944.94 |
抵押借款 |
19,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130,000,000.00 |
54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2,654,888,735.97 |
5,541,015,314.75 |
质押、保证借款 |
|
248,397,062.5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1,266,211.19 |
116,552.77 |
合计 |
2,934,779,663.84 |
7,288,598,874.96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 质押借款系子公司晋中市中心城区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中洁源”)以收费权质押取得借款2,000.00万元,子公司长子城燃以收费权质押取得借款2,500.00万元。子公司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销售”)保证金质押取得借款8,462.47万元。
2、保证借款系公司为子公司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城市”)提供保证取得的借款4,000.00万元,子公司华新城市为其子公司山西华新中昊盛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盛”)提供保证取得的借款9,000.00万元。
3、抵押借款系子公司忻州市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忻州燃气”)以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抵押取得的借款1,900.00万元。
(3) 长期借款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3,775,417,155.21 |
1,491,254,000.00 |
抵押借款 |
2,116,613,039.85 |
1,040,518,750.95 |
保证借款 |
2,261,242,215.97 |
2,370,295,174.43 |
信用借款 |
8,210,810,973.47 |
8,679,114,020.09 |
保证及抵押借款 |
7,822,461.69 |
27,298,848.00 |
保证及质押借款 |
|
8,429,911.54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24,727,066.74 |
11,414,890.55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974,855,355.14 |
3,542,051,361.39 |
合计 |
12,421,777,557.79 |
10,086,274,234.17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质押借款系天然气公司以44条线路管输费收入质押取得的借款余额286,857.72 万元;天然气公司以太原至平遥输气管线、大盂到原平输气管线应收气款收费权质押取得的借款余额90,684.00万元。
2、保证及抵押借款系晋中洁源由天然气公司提供保证,以晋中市天然气管网、加气站及配套设备抵押向山煤(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取得的借款。
3、抵押借款系子公司大同华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液化”)以调峰储备集散中项目抵押取得借款35,625.00万元。天然气公司以固定资产进行融资租赁售后租回向金融租赁公司取得的借款122,475.13万元,子公司国化能源以固定资产进行融资租赁售后租回向金融租赁公司取得的借款39,183.12万元,子公司燃气输配以固定资产进行融资租赁售后租回向金融租赁公司取得的借款10,085.33万元,子公司国化科思以固定资产进行融资租赁售后租回向金融租赁公司取得的借款5,042.67万元。
4、保证借款中由母公司华新燃气提供保证取得借款100,000.00万元,由合营企业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取得借款65,000.00万元;公司为子公司华新城市提供保证取得借款29,495.00万元,天然气公司为其子公司临汾华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汾液化”)提供保证取得借款31,107.14万元,华新城市及子公司中昊盛小股东为中昊盛提供保证取得借款522.08万元。
4.质押及对外担保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实际担保余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晋西南公司 |
280,000,000.00 |
|
2015-2-11 |
2023-2-10 |
是 |
长治液化 |
48,000,000.00 |
|
2017-3-21 |
2023-3-20 |
是 |
山西三晋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73,500,000.00 |
|
2017-1-22 |
2023-6-1 |
是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29,000,000.00 |
8,077,200.26 |
2017-9-30 |
2024-9-29 |
否 |
长治液化 |
150,000,000.00 |
|
2017-10-25 |
2023-3-20 |
是 |
长治液化 |
72,000,000.00 |
|
2018-4-24 |
2023-3-20 |
是 |
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7,500,000.00 |
2019-7-31 |
2024-7-15 |
否 |
晋中洁源 |
31,034,500.00 |
6,977,817.54 |
2019-11-20 |
2024-11-20 |
否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18,245,009.94 |
2019-12-6 |
2024-12-24 |
否 |
煤层气公司 |
130,000,000.00 |
|
2020-4-1 |
2023-4-1 |
是 |
煤层气公司 |
20,000,000.00 |
|
2020-10-23 |
2023-2-28 |
是 |
煤层气公司 |
100,000,000.00 |
|
2021-1-5 |
2022-01-04 |
是 |
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5,000,000.00 |
2021-4-30 |
2026-4-15 |
否 |
煤层气公司 |
80,000,000.00 |
|
2022-3-28 |
2023-3-21 |
是 |
中昊盛 |
50,000,000.00 |
|
2022-5-06 |
2023-5-05 |
是 |
华新城市 |
200,000,000.00 |
|
2022-5-30 |
2023-5-06 |
是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52,341,743.14 |
2022-8-15 |
2027-8-14 |
否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
2022-10-31 |
2023-10-30 |
是 |
长治液化 |
10,000,000.00 |
|
2022-12-29 |
2023-12-28 |
是 |
大同液化 |
10,000,000.00 |
|
2022-12-29 |
2023-12-28 |
是 |
临汾液化 |
10,000,000.00 |
|
2022-12-29 |
2023-12-28 |
是 |
华新城市 |
50,000,000.00 |
45,000,000.00 |
2022-12-2 |
2025-12-2 |
否 |
华新城市 |
260,000,000.00 |
|
2022-12-20 |
2023-10-25 |
是 |
华新城市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2023-3-9 |
2024-2-17 |
否 |
中昊盛 |
45,900,000.00 |
45,900,000.00 |
2023-5-14 |
2024-5-14 |
否 |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58,015,375.89 |
2023-10-24 |
2028-11-30 |
否 |
华新城市 |
250,000,000.00 |
249,950,000.00 |
2023-9-6 |
2026-9-4 |
否 |
中昊盛 |
25,500,000.00 |
2,662,600.84 |
2023-12-26 |
2035-12-21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实际担保余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华新燃气 |
100,000,000.00 |
|
2020-1-16 |
2023-1-16 |
是 |
华新燃气 |
150,000,000.00 |
|
2020-1-17 |
2023-1-17 |
是 |
华新燃气 |
95,000,000.00 |
|
2020-6-20 |
2023-6-23 |
是 |
华新燃气 |
50,000,000.00 |
|
2020-9-24 |
2023-9-23 |
是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
2022-2-18 |
2023-2-6 |
是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
2021-4-23 |
2023-4-22 |
是 |
华新燃气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2021-5-31 |
2024-5-30 |
否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470,000,000.00 |
465,000,000.00 |
2021-10-26 |
2028-10-25 |
否 |
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190,000,000.00 |
185,000,000.00 |
2021-11-2 |
2028-10-25 |
否 |
5.对外提供借款
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出 |
||||
山西中油新捷天然气有限公司 |
245,000.00 |
|
|
|
山西原平国新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
17,595,261.86 |
|
|
|
山西国新正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1,700,000,00 |
2022-3-18 |
2022-5-18 |
|
山西国新正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1,700,000,00 |
2023-3-17 |
2023-5-17 |
|
山西国新正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1,700,000,00 |
2023-6-19 |
2023-7-10 |
|
6.年度对外捐赠执行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054,395.00 |
508,796.00 |
1,054,395.00 |
7.境外投资等非日常经营性资金运作情况等
报告期内无此类情况
8.地方债使用明细等
债务企业名称 |
债权金融机构名称 |
融资金额 |
融资方式 |
借款日 |
还款日 |
利率(%) |
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 |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62,000,000.00 |
地方债转贷 |
2020/12/10 |
2034/7/23 |
3.75 |
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 |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57,078,300.00 |
地方债转贷 |
2019/6/14 |
2029/6/14 |
3.49 |
山西华新同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81,140,000.00 |
担保 |
2021/6/1 |
2028/7/9 |
4.00 |
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 |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40,200,000.00 |
地方债转贷 |
2019/7/23 |
2034/7/23 |
3.75 |
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 |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72,290,500.00 |
地方债转贷 |
2020/1/21 |
2040/1/21 |
3.66 |
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 |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地方债转贷 |
2021/12/1 |
2040/1/21 |
3.66 |
秦晋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华新集团 |
58,045,000.00 |
地方债融资 |
2021/12/9 |
2041/1/20 |
3.66 |
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本部) |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11,022,000.00 |
地方债转贷 |
2020/1/21 |
2040/1/21 |
3.66 |
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 |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80,400,000.00 |
地方债 |
2019/6/14 |
2029/6/14 |
3.49 |
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 |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地方债 |
2019/7/23 |
2034/7/23 |
3.75 |
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 |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55,920,000.00 |
地方债 |
2020/1/21 |
2040/1/21 |
3.66 |
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 |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27,610,200.00 |
地方债 |
2021/7/2 |
2028/7/9 |
4.00 |
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 |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109,994,100.00 |
地方债 |
2019/6/14 |
2029/6/14 |
3.49 |
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 |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34,800,000.00 |
地方债 |
2019/7/23 |
2034/7/23 |
3.75 |
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 |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90,032,300.00 |
地方债 |
2020/1/21 |
2040/1/21 |
3.66 |
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 |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地方债 |
2020/8/18 |
2040/8/18 |
3.80 |
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 |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130,327,500.00 |
地方债 |
2021/10/1 |
2028/7/9 |
4.00 |
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 |
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10,160,000.00 |
地方债 |
2021/12/1 |
2040/12/1 |
3.66 |
四、职工权益维护
(一)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等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1、2023年公司本部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比例为100%。
2、为了使员工的合法权益有法律保障,公司积极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每一名员工均签订了合同。截至2023年底公司本部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为82人,其中:签订十年期劳动合同人数为82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人数为 0人。劳动合同签订率为100%。
公司本部员工的基础工资标准为1980元/月/人,员工的年功工资依据员工参加工作年限计算,每人每月年功工资标准为10元/年,计算公式:10元*参加工作年限。
(二)人才引进、职工招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办法及程序、职员培训等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公司本部共有专业技术人员43人,占全体员工数量的52.4%。其中副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人数19人,初级职称人数21人。公司2023年组织、安排员工参加培训54场,其中:外部培训27场,内部培训27场,共计136课时,参训1286人次。
(三)职工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
1.信访接待受理0次;
2.独生子女奖励人数2人、无退休人员。
五、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情况
1.我公司履职待遇情况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精神及省国资委、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2.我公司业务支出情况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精神及省国资委、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执行。